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4、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能够胜任营养师工作。
专业条件
1、具有营养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化学、生物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通过国家注册营养师资格考试的相关科目考试,取得合格成绩;
3、具有一定的临床营养工作经验,能够独立开展营养咨询、评估和干预等工作;
4、熟悉营养学的基本理论、方法和技术,掌握食品安全、卫生保健等方面的知识;
5、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具备良好的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
实践条件
1、在医疗机构、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场所从事营养相关工作满二年;
2、在社区、养老院、福利院等公益性机构从事营养相关工作满三年;
3、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单位从事营养研究工作满三年;
4、在国内外权威杂志发表论文或者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做报告。
培训条件
1、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营养师职业资格考试培训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2、参加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组织的营养师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取得鉴定合格证书;
3、参加国家承认的境外培训机构举办的营养师培训课程,取得结业证书。
考试条件
1、遵守考试纪律,不得抄袭、作弊或者有其他违纪行为;
2、具备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营养师职业资格考试的条件和资格;
3、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营养师职业资格考试,取得合格成绩。
其他条件
1、具备一定的外语水平,能够阅读和理解外文资料;
2、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其他专业人员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3、具备较强的自我学习和创新能力,能够不断更新知识和技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