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针灸师法》,未经许可从事针灸诊疗活动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证书或者资格证书,具体处罚标准如下:
1、未经许可擅自开办医疗机构或者个体行医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证书或者资格证书。
2、未取得针灸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擅自从事针灸诊疗活动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针灸师资格证书。
3、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转让针灸师资格证书的,由卫生行政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未经许可擅自开设针灸课程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办学资格。
5、未经许可擅自制作、销售、使用针灸医疗器械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6、未经许可擅自开展针灸培训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培训资质。
7、未经许可擅自开展针灸广告宣传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针灸师法》的行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未经许可从事针灸诊疗活动的行为是违法的,相关部门会依法进行查处,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我们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擅自从事针灸诊疗活动,我们也要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遇到此类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