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蜀古镇历史文化遗产适应性保护研究电子书籍txtpdf网盘下载网站
前言
我国是一个多山的国家,中国的山地约占全国陆地面积的679/6,山地城镇约占全国城镇总数的509/6。山地集中了全国大部分的水能、矿产、森林等自然资源。山地区域是多民族的聚居地,是人类聚居文化多样化的蕴藏地。同时,山区是地形地貌复杂、生态环境敏感、工程和地质灾害频发的地区。我国近30多年的城镇化发展,在促进了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也对土地资源节约、生态环境维育、地域文化延续等方面产生了较多的负面影响。这种影响所产生的破坏作用正逐步从平原地区向山地区域扩展。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我们的城乡建设事业,是我国的一项重要国策。因此,在山地城市规划和建设活动中,重视人与环境的“和谐发展”尤为重要。 中国的城镇化发展有两个明显的特征:其一,在城市(镇)地区走城乡统筹、和谐发展的道路,是促进经济社会整体发展的必然选择;其二,东部、中部、西部不同经济发展的梯度背景,必须采取因地域资源、文化特点、基础积累的不同而相异的城镇化发展道路。我国西南地区是典型的山地区域,具有人口集聚、自然和文化资源丰富、生态环境敏感、工程建设复杂、山水景观独特等特点,亟待开展山地城市(镇)规划适应性理论与实验研究。 城镇化的作用是一把“双刃剑”,环境与发展的矛盾在山地区域尤其突出。由于不顾地形和环境条件而进行的“破坏性”建设,致使生态失衡、环境恶化、生物多样性锐减等危害,影响了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山地区域的生态平衡被破坏、水土不保,造成中、下游平原地区江河断流或洪灾泛滥。城镇化伴生的人口集聚和大规模工程建设,致使山地自然灾害和工程灾害频发。现代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的浅薄化,使山地丰富的地域文化、传统聚居形态、地方技术等丧失。山地城市(镇)建设明显照搬平原城市的做法,不仅造成经济上的巨大浪费,而且带来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隐患。长期以来,西南地区城市规划理论和技术研究方面比较薄弱,使得城市建设缺乏适应性的理论指导。 西南山地特殊的自然与人文资源构成,确定了它在我国整体城市(镇)化发展中的重要位置,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价值。研究西南山地城市(镇)规划的适应性理论,不仅是指导西南地区理论建设和城市建设工作的需要,而且是我国城市(镇)化理论体系整体发展的需要。西南地区的城市建设,在历史上大多反映了尊重自然、适应环境发展的城市建设思想和地方建筑学的技术方法。西南地域独特的城市和建筑形态,与山水环境浑然一体的建筑格局,以及孕育其中的人文内涵和生活风貌,形成了我国山地城市与建筑的特殊的文化流派。 从历史上看,西南区域资源丰富、人文荟萃、人居环境形态独特。2000年后,西南城镇密集地区城镇化的进程加快,经济发展势头迅猛,城镇化水平在2006年达到40%。内容概要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是人居环境建设的基本任务,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内容。本书运用“以问题为导向”的研究方法,秉持“融贯学科”的系统理论观,探索古镇保护研究的地域时空视角与理论方法。研究立足于城市规划学科,以巴蜀古镇为课题对象,在古镇保护历程回顾的基础上,从历时与共时角度分析了古镇保护导向,并对古镇保护的总体策略、技术方法与制度环境进行了展开研究,意图探索并建构巴蜀古镇历史文化遗产适应性保护的基本理论。 本书可供城市规划、建筑学、历史学、城市社会学、文化地理学等研究、设计及管理人员参考,也可供相关专业师生阅读。书籍目录
1 绪论:踯躅前行的巴蜀古镇 1*1 时代背景中的研究选题 1*1*1 聚居文化趋同与本土意识觉醒 1*1*2 地域文化传承与巴蜀古镇复兴 1*2 因应时代的课题研究 1*2*1 古镇生存与保护的迫切情势决定课题研究的必要性 1*2*2 社会意识觉醒与理论实践支持提供课题研究的可行性 1*2*3 课题研究具有回应时代吁求的现实意义 1*3 国内外相关理论实践评析与课题研究定位 1*3*1 国内外历史小城镇遗产保护理论与实践概述 1*3*2 巴蜀古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进展与相关研究 1*3*3 适应性保护——基于“特征保护导向”思考的课题研究定位 1*4 课题研究的对象界定、理论方法与主要内容 1*4*1 “巴蜀古镇历史文化遗产”的研究界定 1*4*2 “以问题为导向”的研究方法 1*4*3 “融贯学科”的研究理论 1*4*4 “三段式”的研究内容 1*4*5 研究创新点 1*4*6 研究结构框图2 巴蜀古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实践的历史回顾与现实观察 2*1 巴蜀古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历程 2*1*1 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初——政治运动导致了严重的破坏 2*1*2 20世纪八九十年代期间一一保护的抢救与建设的破坏并存 2*1*3 21世纪——稳步推进科学的保护 2*2 当前巴蜀古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严峻形势 2*2*1 自然环境的破坏 2*2*2 人工环境的破败 2*2*3 人文环境的衰弱 2*3 当前巴蜀古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3*1 保护策略模糊不清导致古镇发展摇摆 2*3*2 保护技术适用不当造成古镇破坏加剧 2*3*3 保护制度残缺不全使得古镇保护乏力 2*4 小结3 基于生成发展分析的巴蜀古镇保护导向研究 3*1 巴蜀古镇历史文化遗产的生成发展语境 3*1*1 复杂丰沛的环境资源语境 3*1*2 依存关联的产业经济语境 3*1*3 开放包容的社会文化语境 3*2 巴蜀古镇历史文化遗产生成发展的三个历史阶段 3*2*1 古镇生成发展的萌芽时期——先秦至唐宋时期 3*2*2 古镇生成发展的成熟时期——明清时期 3*2*3 古镇生成发展的衰落时期——近现代时期 3*3 巴蜀古镇历史文化遗产生成发展特征及其保护导向意义研究 3*3*1 生成由来的多源性及其保护导向意义 3*3*2 发展演进的突变性及其保护导向意义 3*3*3 时空过程的差异性及其保护导向意义 3*4 小结4 基于构成格局分析的巴蜀古镇保护导向研究 4*1 巴蜀古镇历史文化物质遗产的构成格局 4*1*1 古镇地理区域的空间非均质分布与遗产多意义关联 4*1*2 古镇传统镇区的多类型环境 4*1*3 古镇历史建筑的地缘性形态 4*2 巴蜀古镇历史文化非物质遗产的构成格局 4*2*1 古镇的口头传说和表述 4*2*2 古镇的传统表演艺术 4*2*3 古镇的社会风俗、礼仪、节庆 4*2*4 古镇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 4*2*5 古镇的传统手工艺技能 4*3 巴蜀古镇历史文化遗产的构成格局特征及其保护导向意义研究 4*3*1 对自然环境的规限适应性及其保护导向意义 4*3*2 对经济要素的牵引响应性及其保护导向意义 4*3*3 对文化因子的渗透彰显性及其保护导向意义 4*4 小结5 巴蜀古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总体策略研究 5*1 巴蜀古镇保护与发展的矛盾疏解 5*1*1 保护是基于价值判断的历史继承 5*1*2 发展是实现古镇复兴的现实手段 5*1*3 应在坚守“保护底线”前提下追求“发展优先” 5*2 巴蜀古镇传统与现代的关系协调 5*2*1 客观看待传统与现代在巴蜀古镇中的二元并立 5*2*2 高度重视传统对于巴蜀古镇现代发展的推动作用 5*2*3 积极协调传统与现代在巴蜀古镇保护中的现实矛盾 5*3 巴蜀古镇保护机遇与挑战的时势应对 5*3*1 积极应对“西部大开发”的全局性影响 5*3*2 积极应对“三峡工程建设”的局域性影响 5*3*3 积极应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层面性影响 5*4 小结6 巴蜀古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技术方法研究 6*1 构建巴蜀古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决策支持技术模型 6*1*1 遗产保护决策支持的技术形式——保护评估模型 6*1*2 建立巴蜀古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评估模型的现实意义 6*1*3 建构基于AHP层次分析法的巴蜀古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评估模型 6*2 建立巴蜀古镇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适应性技术方法 6*2*1 遗产关系的区域拟合——古镇地理区域保护的新型方法 6*2*2 结构形态的类型保存——古镇传统镇区保护的基本方法 6*2*3 空间修复与功能协调——古镇历史建筑保护的重要方法 6*2*4 保护实践研究 6*3 探索巴蜀古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适应性技术方法 6*3*1 “整体扬弃”技术原则下的遗产保护 6*3*2 巩固静态的“记忆”保护模式 6*3*3 发展动态的“传承”保护模式 6*3*4 保护实践研究 6*4 小结7 巴蜀古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制度环境研究 7*1 古镇保护的法律保障机制研究 7*1*1 保护法规的衔接与协调 7*1*2 保护法规的维持与优化 7*1*3 保护法规的充实和完善 7*2 古镇保护的行政保障机制研究 7*2*1 公共权威维护是巴蜀古镇保护的行政保障前提 7*2*2 巴蜀古镇保护机构设置的调整优化 7*2*3 巴蜀古镇保护机构职能的强化完善 7*3 古镇保护的经济保障机制研究 7*3*1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的基本来源——国内外的经验 7*3*2 市场经济条件下巴蜀古镇保护资金的多元化筹集 7*3*3 建立以保护机构为责任主体的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7*4 古镇保护的公众参与机制研究 7*4*1 巴蜀古镇保护中公众参与的现实意义与实现方式 7*4*2 巴蜀古镇保护中公众参与的主体构成及其利益取向 7*4*3 三级公众参与制度的完善——遗产保护利益协调的根本途径 7*5 小结8 结论:适应性保护——巴蜀古镇走向复兴的必由之路 8*1 提出现实矛盾疏解的总体策略 8*2 拟定历史形态保护的技术方法 8*3 构建联动综合保障的制度环境参考文献章节摘录
我国历史文化悠久,拥有数量庞大的历史文化城镇。古镇作为一种传统聚居形式,广泛分布于全国各地。但与历史城市和历史街区相比,古镇因地处偏远,规模相对较小且经济文化落后,保护成本较高,社会关注程度较低,古镇保护研究工作尚未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开展起来。对古镇正式展开保护工作,我国是从20世纪80年代才开始的,这在时间上滞后于历史文化名城和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进程。1986年在国务院公布的第二批历史文化名城时提出了历史文化保护区的概念,强调对于文物古迹比较集中或能完整地体现出某一历史时期传统风貌和民族特色的街区、建筑群、小镇村落等予以保护。这是我国在官方文件中首次提到了将历史小城镇纳入历史文化保护区的概念范畴。2002年,在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又明确指出:“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具有革命纪念意义的城镇、街道、村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为历史街区、村镇,并报国务院备案”,使我国历史文化村镇保护被正式纳入法制化轨道。2003年、2005年、2007年和2008年,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先后联合公布了四批共计251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标志着我国历史文化村镇保护体系与保护制度基本建立。 2)国内外历史城镇遗产保护的相关理论研究 历史小城镇属于广义的历史文化遗产范畴,其保护研究目前尚未构建起独立完整的理论体系,从属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总体理论框架。关于古镇遗产保护的理论研究,我们可以从近二十年来国内外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成果中获得一些基本认识。 (1)遗产保护规划体系研究 该领域一直是历史文化遗产的主要研究方向,其研究成果也最为丰富和成熟。在我国,遗产保护的理论体系是随着多层次的遗产保护体系建立而逐渐发展起来的。从整个遗产保护理论体系来看,有从遗产保护与发展的角度人手,探讨二者辩证关系的;有从城市规划与城市设计的物质视角人手,对遗产保护原则进行深入研究的;有从遗产保护的实践与技术角度出发,系统地对遗产保护的内容方法进行归纳总结的;另外还有从西方引介先进遗产保护经验的。包括吴良镛、阮仪三、王景慧、张松、周俭、段进、季松、王海宁、俞孔坚、李伟、李迪华、赵勇等在内的很多学者在这些研究领域作出了巨大的贡献。目前,这些保护理论在我国的丽江、平遥、江南古镇群、徽派古镇群等典型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实践中已得到了全面地运用,并在保护效果的反馈中被不断地修正、充实和完善。(2)遗产适应性再利用研究这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中也是一个比较热门的研究领域,是建筑遗产保护研究的一项重要内容。在西方,对老建筑的适应性改造早在遗产保护概念建立起来时已被人们所自发运用。1964年美国景观大师劳伦斯·哈普林首次提出建筑再循环理论,引发了建筑再利用的广泛研讨。此后,意大利的卡罗、斯帕卡等人致力于历史建筑再利用的大量实践,促进了对再利用理论的进一步研究。70年代中期,再利用理论在欧美国家逐渐成型,并成为西方国家延续至今的研究热点。图书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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